中国保险学会自保专业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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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日,中国保险学会自保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自保专委会”)在北京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和中国自保监管研讨座谈会。会上,自保专委会新增补副主任委员3人。据了解,新增补副主任委员为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在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机构有关领导。至此,副主任委员增至12人,由境内自保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人保集团、太保集团、中再产险等12家中资、外资机构领导担任。

 

会上,自保专委会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了专委会全年工作,研究了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姚飞表示,2020年面临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重大挑战,在新一届中国保险学会领导下,自保专委会成立几个月以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五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指导,从规范管理、建章建制着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自保发展之路,在完善自保专委会组织管理、扩大会员队伍、开展专业研究和加强自保宣传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工作积极进取,富有成效,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大型企业和专家学者关心和支持自保专委会工作,形成我国自保市场发展的良好基础。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对自保专委会日常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近年来,自保业务在国际上发展较快,全球已有近7000家自保公司,保费收入占全球财产险保费收入的10%。相比欧美,我国自保公司资本实力更强,均由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的特大型实体企业投资设立,天然具有服务实体经济属性,成为大型工商企业与保险市场的桥梁与纽带,与其他保险市场主体形成合作共赢关系。自2013年底中国石油集团在我国境内成立首家自保公司以来,已先后开业4家自保公司。截至2019年底,4家自保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达105亿元,实现原保费收入1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布在400%-2000%之间,远高于监管标准。

 

在自保监管制度研讨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当前境内已成立的4家自保公司,均由大型国企投资设立。在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一带一路”风险管理和促进保险创新等方面显现出独特优势。国际自保发展经验表明,自保公司有固定保费来源,不与商业保险机构竞争业务,在责任险、特殊风险和巨灾风险等领域具有承保优势,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独特性,发展空间较大,是保险业重要组成部分。自保公司是我国的保险创新主体,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自保公司监管制度;可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做法,探索对自保公司开展区别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差异化监管研究,以进一步发挥自保公司来源于实体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特性,为其在支持保险业更好的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发挥出应有的功能潜力。

 

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姚飞、自保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保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大宏主持。

2020年12月5日 17:50